“烂尾敬老院”真是奇葩工程
核心提示:一个好端端的样板工程,因为程序正义的缺失,活脱脱成了丢人现眼的标本。
犹太人有句格言,“人类一思考,上帝就发笑。”借用这个句式,可以概括平阳县西湾敬老院的前世今生——“权力一折腾,民生就完蛋。”
本是美事一桩。平阳县一企业主,倡议并捐资100万元筹建西湾敬老院。可是,工程开工4年,迄今无法建成投入使用。究其原因,令人气绝:据说是因为4年来,西湾更换了4名主要领导,在建设敬老院这个事情上,后任基本上不认前任的账。比如,原先说好要盖两层,来了一位新书记,马上就扩大规模为三层;之后换了一位新书记,怀疑工程款存在问题,纪委介入后又耽误了一段时间……“主要领导”指手划脚间,敬老院终于“找不着北”了。
时间不等人,成本不等人。且不谈那些被“烂尾工程”耽搁的老人,只说翻来覆去变卦的政策——愣是将原本只需投资213万元、8个月就能建成的西湾敬老院,搞成4年花去300来万元工程款后,还需投入200万元工程款才能竣工的“奇幻旅程”。有一点是肯定的:慈善家的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,权力折腾的窟窿,实在没脸要企业主来填。
几个问题如鲠在喉:一则,民间慈善原本就弥足珍贵,百万元善款如此“不得善终”,企业家会心寒吗?其血脉里流淌的“道德血液”还会温热吗?二则,投资即契约,不管领导千变万化,权力当有稳态的信用。人走可以茶凉,官走不可以责任消逝。就法理而言,地方部门难道不需要给当初的立项一个负责的说法?三则,因为领导意旨而改变的工程,所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,理当追究决策者的责任。公共决策岂能拍脑袋决策、拍屁股走人?
不久前,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,就法官、检察官、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提出明确要求。事实上,不少地方已经在“责任政府”建设中,对“领导责任”有了更理性而公平的认识。行政决策,事关民生。冤假错案固然要负责终身,对于“烂尾敬老院”这样的奇葩工程,更应该终身究责——既敬畏民意,也体现权力的威严与严肃性。
斗转星移,四年倏忽。一个好端端的样板工程,因为程序正义的缺失,活脱脱成了丢人现眼的标本。这是决策民主与科学进程中的反面典型。此外,“主要领导”竟然能决定敬老院的命运,这本身就是权力制衡背景下的“神迹”。当我们艳羡国外18岁高中生能当市长的时候,其实更该看到,打破“一言堂”的权力胶着状态,才无惧于领导的良莠高低,才能让“敬老院”这类民生工程不会因权力的折腾而“烂尾”。(文/邓海建)
【编辑:寒萍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