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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买新加坡原始股吗?桐乡查获一起新型网络传销案

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: 浙江在线-钱江晚报 作者:童剑 竺军伟   发布者:ohwebwwwad
热度874票  浏览146次 时间:2012年4月30日 14:15
      浙江在线04月30日讯 关在嘉兴桐乡看守所里的沈某情绪非常低落,因为刚刚在四天之前,她被桐乡人民检察院以组织、领导传销罪依法逮捕。

  不过,沈某犯的这个案子,倒是很有点“新意”,卖的不再是诸如保健品之类的东西,而是一家所谓新加坡公司的原始股,当然,套路还是差不多的,发展下线来赚钱。

  根据最新的调查结果,沈某的这起新型网络传销案,桐乡共有300多人被骗,涉案资金达2300多万元。

  入套:新加坡公司的原始股,能买能炒

  沈某今年40多岁,是桐乡本地人,手中有不少闲钱,喜欢炒股。

  去年4月份,她听两个朋友林某和孙某在闲聊,说有个新加坡AG公司有原始股,投资回报非常丰厚。

  林某说,这个新加坡AG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帮助、辅导其他公司在美国上市。这段时间公司推出了一只叫“科佳网”的原始股票,炒股者可以投资购买原始股票,既可以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内部交易,以后上市了还能再大赚一笔。

  “能买到原始股?这不是天上掉馅饼么?”几天之后,林某介绍沈某认识了新加坡AG公司的“市场总监”李某和“中国市场总监”何某。一番天花乱坠的介绍,沈某从此深信不疑,动心于丰厚利润。

  很快,沈某在所谓的新加坡AG公司网站上,注册了自己的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电话等信息,成了会员。

  获得会员身份后,沈某终于可以开始买卖原始股票了。

  刚开始,沈某购买的原始股票价格是0.1美元/股,后来涨到了每股0.14美元。

  眼看涨了不少,沈某就在公司网站的内部交易平台卖出了部分股票,这样她就得到了第一笔利润。后来沈某还得知,手里的这些股票还可以在公司原始股票上市的时候卖,那样可赚取更大利润。

  “嘿,天上真会掉馅饼啊!”沈某想。

  发酵:炒股能赚,介绍朋友来炒股也能赚

  沈某炒了2个月的股。风险不大,赚得不少。

  随后,她向身边做投资的朋友们推荐新加坡AG公司的原始股票。

  沈某发现,帮别人在公司的网站上注册会员,网站上有一栏必填项:推荐人。当她把自己写成朋友的推荐人之后,只要朋友投入资金买了股票,她的账户上就能获得8%的“直接推荐奖”。

  这大概是公司的奖励制度,沈某想。

  后来仔细了解了一下,奖励制度还真不少,除了“直接推荐奖”,还有“对碰奖”。

  举个例子:你介绍了朋友甲来买了一万块钱,如果又介绍了朋友乙也买了一万,两个人数额相等,那就将额外获得15%的奖励。有的时候,甲买了一万,而乙买了三万,那么,沈某为了获得高额的奖励,就会去说服甲再投入两万。

  不光“对碰奖”,如果朋友又拉了新人进来,那么最上级的沈某也照样能获得一笔分成奖励。

  发现这些“奖励”机制后,沈某拉人变得异常积极主动,这可比炒股赚的快多了。

  投资新加坡AG公司原始股票,能轻松赚大钱的消息在沈某朋友圈里传开了。沈某当塔尖,下面很快就形成了一个越来越庞大的金字塔。

  到2011年12月时,通过沈某发展的会员已超过了300名。

  她在心里暗喜,这些钱,得来真是全不费力气!

  破灭:AG公司突然消失,2300多万打了水漂

  俗话说,钱拿在自己手里才安心。

  到了去年12月份,一些投资者告诉沈某,要过年了,想提现。

  可沈某没想到的是,在她向公司提出了会员们总计提现400多万元的要求后,总公司却迟迟没有回应。

  2012年1月底,这家新加坡AG公司的网站突然关闭了。沈某意识到,自己被骗了。她,还有她发展的300余名投资者的2300万,血本无归。

  很快有人报案。沈某被抓。

  其实,沈某本人也是受害者,但为何会被以组织、领导传销罪起诉的呢?

  桐乡检察院主办该案的检察官解释说:虽然沈某自己也是受害者,但是她在发展下线会员时,目的很明确,就是为了发展下线,获取各种奖励。尤其是她在向别人推荐加入时,会着重讲解一下公司的奖励措施,因此,沈某的做法跟其他传销的做法如出一辙:“沈某在发展下线过程中,获利70多万元,因此,以组织、领导传销罪起诉她,一点都不冤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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