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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一女子放高利贷案值1.7亿

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: 浙江在线 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谢佳   发布者:ohwebwwwad
热度818票  浏览261次 时间:2012年3月10日 08:46
      浙江在线杭州3月9日讯 (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谢佳 )1年多时间,有人在杭州几家汽车租赁公司先后租下219辆汽车,案值3800多万元,随后来了个“人车蒸发”;名为经营家电,实则倒卖承兑汇票、放高利贷,温州一“老板娘”让161名被害人上当受骗,涉案金额达1.7亿元……

  在今天举行的第三次全省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会议上,浙江省公安厅公布了“浙江省2011年度十大经济犯罪案件”。

  近5年来,全省刑事犯罪问题呈现稳中有降趋势,但经济犯罪案件逆势增长,而且犯罪的涉众化、职业化、网络化和复合化特征日趋明显,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,助长社会腐败风气,影响社会和谐稳定。

  会议指出,要全面、清醒认识经济犯罪的危害性,增强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,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,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持之以恒、坚持不懈地防范和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。

  据悉,我省去年全年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共立经济犯罪案件7700多起,破案7300多起,抓获犯罪嫌疑人7200余人,同比分别上升0.07%、5.7%、4.9%和36.2%;涉案价值180余亿元,经济损失47亿余元,挽回经济损失32亿余元,同比分别下降9.0%、25.5%和22.6%,成效显著。

  案例1:租下219辆汽车后“人车蒸发” 这一票,玩大了!

  2011年1月30日,某汽车租赁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,称该公司先后共计160辆租车,被一自称机关工作人员的斯某租赁后失去联系。

  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历经半年多的充分调查、串并侦查,查明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期间,犯罪嫌疑人斯某以租车经营的名义,与有关汽车租赁公司及个人车主签订协议,先后租凭车辆共计219辆,价值3800万元。

  斯某在租赁车辆后,谎称为走私车、罚没车和银行抵债车,转手低价出售给他人,非法所得1000余万元,用于个人挥霍和支付租赁费用。侦查期间,为减少被害人损失,公安机关尽全力追缴被骗车辆共181辆。目前,该案犯罪嫌疑人已提请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
  案例2:温州老板娘放高利贷案值1.7亿元 这个当,上惨了!

  曾经堪称温州龙湾家电销售行业龙头的“百乐家电”老板娘郑某年收入几百万元。而因为追求高额利息,她转向倒卖承兑汇票、放高利贷。

  从2009年开始,郑某以经营家电的名义,向他人收受承兑汇票,承诺短期内支付票面全部金额,之后,她把承兑汇票借出去放高利贷。

  截至目前,该案已涉及受害人达161人,涉案金额1.7亿余元,国务院、省、市也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。2011年9月9日下午,郑某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被抓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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