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居留税”法令开始生效
罗马1月30日消息,由上届政府决定(于去年10月由原内政部和财政部部长签字)的“居留税”法令从当日开始生效,虽然新任内政部部长曾经宣布政府将对此进行考虑,但至今尚无结果。有关税收的数额与申请居留的期限长短相关:限期3个月至1年,付费80欧元,从1年至2年,付费100欧元,申请欧共体长期居留则需付费200欧元。除此以外,还需交付27.5欧元电子居留卡费,30欧元邮局服务费,以及一枚面值14.62欧元的税花小票。
居留税收和电子居留卡收入应使用一张交费单支付,收款单位应填写经济和财政部(Ministero dell'economia e delle finanze - Dipartimento del Tesoro),账号67422402。举例说明:申请2年限期居留者,需使用唯一的一张交费单付费127,50(100+27.5)欧元。
不需支付新“居留税”者包括:未成年人,包括以家庭团聚理由入境者;因医疗目入境的外国人和他们的陪同人员;申请政治避难,保护以及人道主义理由者;仅需进行居留转换和修改者。